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4〕84号)要求,2024年省科协将开展青海省科学传播专业初级职称认定和中、高级职称转换工作。现将2024年青海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各级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中,专职从事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青海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三)职称转换要求,已取得其他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申报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人员须在科学传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工作业绩,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请同一级别的职称转换。转换中级须提交连续2年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转换高级须提交连续3年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转换系列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中级申报副高级须延长1年,副高级申报正高级须延长2年。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全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员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报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sb)完成职称申报事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管理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GL)全流程网上办理职称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事项。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PDF材料。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开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逐级审核:各地、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各市州科协要主动联系同级人社部门,对县级以下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时间安排
各地、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管理端”完成线上申报人员审核推荐工作,逾期未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坚持以用为本、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的原则,申报推荐与聘用合理衔接,合理确定申报人数。各单位要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在推荐申报前填报《2024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附件1),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职称申报数额,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进行审核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不得受理职称申报材料。编外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相关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4〕192号)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转换高级、中级职称,须提交自2020年以来近4年、3年继续教育学时,可不连续计算,但所提交的每一年度的继续教育须同时达到公需课、专业课学时要求。2020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35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90学时);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90学时。
(三)申报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档案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的,由同级托管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所提供的学历、业绩成果,须与所申报晋升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业绩成果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申报职称人员提交业绩材料、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最晚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底,申报人员业绩成果从现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之后起算。
(五)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成果、业绩、资历、学历、工作经历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实行“零容忍”,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对违反诚信承诺规定的申报人员,列入我省职称申报失信人员名单,在全省范围通报。对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经办人及单位实施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通报并追究责任。
(六)聘任在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按规定和评价标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职称: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强化政策宣传,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高质量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工作,确保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账号创建、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网上审查按照年度考核审查、学历资历审查、技术工作经历审查,加强申报资格审核。各级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逐级审核监督职责,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舆情和社会反映、核查处理来信来访,稳妥处理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推进。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填写附件表格,并将附件1、2上传至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目,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的PDF版)发至电子邮箱qhszrb@163.com。
(五)申报材料一律按附件4要求在职称申报系统规范上传。以上内容可登陆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查看。咨询电话:0971—6302841
附件:
1. 2024年度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
2. 青海省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
3. 青海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4. 职称评审系统提交材料清单
点击下载附件:通知附件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