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关于开展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各市、州科协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动员和鼓励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为提高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夯实基础,青海省科协决定开展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8月17-—95

二、作品要求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1911日至202081日之间完成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宣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及科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Vlog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推荐方式

1. 各市州负责所辖各县微视频推荐工作,每个市州推荐作品不超过5个。

2. 各有关省级学会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各学会推荐作品不超过2个。

3. 社会征集:为广泛调动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征集社会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省科协及各事业单位通过官网、官微、科普中国·青海频道社会征集作品每位参赛者可以自荐1部作品。

、投稿方式

1. 推荐作品

1)推荐单位请将《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邮件到443859854@qq.com

2)邮寄推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4号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2. 社会征集作品。

1)自荐个人请将《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社会征集作品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邮件到443859854@qq.com

2)邮寄自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自荐表》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4号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3. 其他事项。

1)作品推荐截止日期202095日。

2)省科协(含各事业单位)拥有作品播放权,所收作品不予退还。

评选办法

1.由相关工作人员经形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后初评入围

2.由专家评审团对初评入围作品评审,产生获奖作品。

3.获得一、二、三等奖科普微视频作品,在全国科普日期间进行展播。视频作者可获得相应奖品

、联系方式

青海省科学技术馆科普影视部        

  人:李岩

   话:0971-8086173  13099776900

   箱:443859854@qq.com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4号

   编:810006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        

  人:樊海燕

   话:0971-6302833

   箱:qhkxpjb@163.com









附件1

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名  称

 

类  别

 

播出时间

 

主创人员(或单位)

 

播出平台及网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内容简介

 

主要创新点

 

传播效果(如点击量等)

 

作者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对所提交的微视频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意青海省科协(含各事业单位)拥有作品播放权,所收作品不予退还。如在评选期间出现任何纠纷,将由个人承担后果。

 

姓名(签字):

2020年  月  日

单位推荐

 

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注:签字需手写

附件2

首届青海省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

自荐(个人):         自荐时间:

名  称

 

类  别

 

播出时间

 

主创人员

 

播出平台及网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内容简介

 

 

创新点

 

 

传播效(点击量等)

 

 

作者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对所提交的微视频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意青海省科协(含各事业单位)拥有作品播放权,所收作品不予退还。如在评选期间出现任何纠纷,将由本人承担后果。

 

             姓名(签字):

          

             2020年  月  日


注:签字需手写


通知附件:点击下载

通知原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