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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宁召开

青海省药学会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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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青海省药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药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青海省药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青海省药学会章程》等重要文件和工作制度;会议选举产生了青海省药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以及药学会第二届党支部委员会。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磊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科协学会部负责人出席并致辞。

会议指出,近年来,青海省药学会在中国药学会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亲切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在全省药学同行和医药企业及广大会员的参与配合下,学会一代又一代人紧跟时代发展脉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团结带领广大药学工作者,在学会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推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探索者和践行者。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这不仅明确了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指出了其在推动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省药学会作为我省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必须加强对我省药学行业的规范和引导,确保其不偏离正确轨道并发挥积极作用。要深刻把握我省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明确学会的功能定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功能性党建+现代社团制度+业务赋能”三位一体学会治理模式,增强学术建设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主动争取承担政府委托的一些业务性、技术性工作,积极发挥优质高效的药事服务作用,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努力提升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会议要求,省药学会要发挥好药学科技工作者与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新一届理事会的带领下,继续发扬学会优良传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积极关注和参与“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围绕药品监管、医药产业发展等政策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有效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主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自身能力,加强合作与交流,在推动行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作出示范引领。要做好全省药学科技工作者的娘家人,紧紧依靠专家、依靠会员,竭诚为药学工作者提供优质服务,把药学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把学会建成服务全省药学工作者之家,真正成为学术交流的主渠道、科普工作的主力军。

会议还对五年来积极支持省药学会工作,对学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理事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药学会会员代表90余人参加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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