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成立于1986年,是党和政府联系藏医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也是我国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业务主管单位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指导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机关青海省民政厅。我会目前会员人数超过4000多名,会员单位达60余家,学会主要收入来源会费、科协项目经费、政府职能转移服务费等。季刊《中国藏医药》期刊。
学会先后荣获“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民间组织”、“先进学会”、“十佳学会”、全国4A级学术组织等荣誉称号。首席顾问荣获国医大师称号,名誉会长荣获2013年度“何梁何利科技奖”、2015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全国争先创新奖,青海省藏医药学会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藏医药学术组织。
二、分支机构情况
学会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先后成立了藏医护理、藏医药文化、藏医养生保健等十六个专业委员会,不断吸纳优秀藏医药专家加入专委会队伍,将专业委员会建设成精英型、创新型学术团队。16个专业委员会现挂靠于我会省级、州级理事单位,严格执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每年定期举办学术年会,协助学会召开大型学术活动、举办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以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学科优势和人才智力优势。同时,针对藏医药行业发展需求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各专委会组织制定了《藏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藏医护理规范》、《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等技术规范,通过学会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两项藏医团体标准。
三、学术活动开展情况
学会积极参与和组织承担了60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项目,为藏医药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先后组织承办了300多次全省乃至全国藏医药领域的重大学术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基层藏医药科技工作者提供了学术交流和专业技能提升平台。先后安排来自美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到青海大学藏医学院、青海省藏医院等会员单位进行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增强了藏医药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积极推动藏医药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四、会员管理与服务情况
学会根据《青海省藏医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且不收取个人会费(单位会费按照《青海省藏医药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凡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拥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践行科学道德规范,有加入本会意愿,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每年可参加由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省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等学术活动,同时推荐会员参加申报省级、国家级各类科技奖项、工作。
五、其他方面情况
根据学会自身性质和条件,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了历届全省藏蒙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遴选青海省基本药物藏成药增补目录”等二十多项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义诊活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优质藏医医疗服务,宣传普及藏医药健康知识。同时,为进一步推动藏医药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做强藏医药特色产业,我会联合省级会员单位连续两年申报获批了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区域服务团项目,助力西宁试点城市建设。
青海省藏医药学会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实现了从最初组建到逐步发展成熟的历史性跨越,为我国藏医药事业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实现藏医药“站起来”和“走出去”的历史进程中,学会将努力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藏医药学术团体,为我国“大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