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海省水土保持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青海省民政厅于1991年8月21日批准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青海省水利厅,学会业务上受省科协、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指导,在青海省民政厅的登记管理下开展工作,办事机构支撑单位为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学会负责人(理事长)为李润杰。学会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科协、民政厅、水利厅的领导下,团结我省广大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学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全省水保工作者和单位的积极响应,2022年底学会单位会员共64家,学会会员规模继续不断壮大中。学会秘书处于2023年5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22年度学会财务收支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学会账户资金为95418.41元。
二、分支机构情况
学会还未设立分支机构。
三、学术活动开展情况
学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中国水利学会等单位组织的学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参加省水土保持中心组织的《关于印发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评价、水土保持信息化遥感监管、黄河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参加中国水利学会举办的以“科技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培训会议,学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各会员单位线上自行观看学习,对促进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对国家政策、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论文撰写等技能的提升,进一步拓宽了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思路和服务水平。
四、会员管理与服务情况
学会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是水土保持行业的一件大事,也是学会工作职能的新拓展。2022年根据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的要求,完成了全省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诚信和重点关注对象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了青海省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并向省内会员单位发放证书。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的通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的要求,学会推荐1人参加第二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评选;根据省科协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1人参加“青海省中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评选;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的要求,推荐1人参加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获得水利部批准,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学会举办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技术培训班,全省从事水保行业的单位积极响应,参加人数达到了100人次,本次培训通过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对我省从事水土保持行业的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五、其他方面情况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举办全国水土保持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水保规划便字[2022]6号)要求,为推动青海省水土保持技能人才培养,经省水利厅同意,学会与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联合举办全省水土保持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