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科协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方案》的通知

— 青科协发普字〔2020〕3号

青科协发普字【2020】3号

各市、自治州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省科协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特制定《青海省科协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月29日    


青海省科协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具体内容和中国科协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全省科协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科协系统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确保“疫情不解除,科普不掉线”,切实将疫情应急科普工作抓好抓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协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科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普部,负责日常各项工作。各级科协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调配人员力量,明确工作责任,保持动态响应。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省科协与中国科协建立上下联动的应急科普沟通机制,与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建立横向应急科普联动机制,与各市州科协建立纵向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形成横纵交织的应急科普动态联动机制。各级科协组织要利用组织、资源和人才优势努力作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积极投身应急科普工作,组织相关应急科普资源的传播,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有效经验。

(三)用好科普资源,传播权威声音。充分利用科普中国APP已开通的“防控新型肺炎 让春节更祥和”专题资源,发挥科普e站、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在青海科协网、青海科普、青海科技馆、藏地科普及各地科协微信公众号等科普媒体宣传平台,第一时间传播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疑释惑和科学辟谣,进一步发挥科普信息化在应急科普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大藏文科技报、科普宣传栏等传统媒体阵地的应急科普宣传力度。

(四)发挥科技志愿者和科普信息员宣传作用。要动员省科技志愿者总队、全省各科技志愿者分队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科普宣传工作。组织科普信息员,用好科普中国和科学辟谣平台提供的科普内容,及时在各类朋友圈、信息群传播、推送、分享科普信息和知识,满足公众需求。

(五)充分发挥科普主渠道作用。要响应中国科协号召,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举办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普知识竞答活动,彰显科协主要科普力量影响力。各地科协组织共同参与。

(六)制定应急科普工作方案。各地科协要做好应急科普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员,保持联系畅通,推动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及时将本地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备省科协。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告情况。各市州科协务必于2月5日18:00前将本地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本地区科协系统利用各类媒体发布防控新型肺炎应急科普信息内容及数量,组织相关单位使用科普中国APP平台资源情况,科普信息员、科技志愿者发布相关科普信息情况汇总后报省科协科普部;省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应急科普信息情况报科普部汇总。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科普舆情上传下达。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科协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地区工作督导检查,防止人员挂空、责任担空、任务落空。